67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他作精病娇还黑莲花 > 184.随笔短篇,偏执疯子楚恪(另一设定不喜勿入纯粹作者突发奇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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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远的一生中有过许多鲜亮的色彩。

    可他想了又想,无论哪一抹,都没有那个女孩来的夺目。

    多好看多优秀啊。

    可他和许多平平无奇的人一样,寡淡的童年,平淡的青春,沉默的成人。

    从头到尾,都是普普通通,普通到了极致。

    那些站在顶端的人啊,他们的青春,真是他再渴求不过的。

    即使如今三十岁了,却还是记得那个女孩,那个男孩。

    原意,楚恪。

    唯一可惜的大概都不在人世了。

    江南市的秋天很冷,湿而潮。

    桀骜不驯的少年脸上贴着胶布,用大拇指抹了抹唇角的血。

    身后的小弟兴奋地数着钱,冲着他笑的不能自已:

    “恪哥,九千多呢!这小子是个大牛啊!”

    背对他依靠在墙上抽完一根烟的高大少年吐了烟蒂,形状好看的眼睛不带任何感情地瞥了眼散了满地的钱和衣服破烂瑟瑟发抖的眼镜男生,不轻不淡地嗤了声。

    “走吧。”

    小弟啧啧摇头,抬手放过了瘫在墙上的男孩。

    黑色皮鞋在潮湿遍布青苔的地上踩出一道深刻的脚印,楚恪的黑色牛仔裤子紧,刚好能够勾勒出他笔直逆天的好看长腿。

    少年约摸都有一米九了,宽大的xxl号套头卫衣穿在他身上都恰到好处,不显一点肥大。

    真的有人的肩膀,可以宽地像大海,好看极了,又充满了安全感。

    即使戴着帽子遮住一张脸,也遮不掉少年仿佛骨子里散发出开的阴郁。

    他是徘徊在地狱和人间的使者,眼睁睁地看着凡人的灵魂踏上奈何桥喝下孟婆汤忘却一切。自己却只能永远看着,得不到救赎,忘不掉一生。

    小弟在后头走着,叹口气。

    “恪哥,你说你这么牛逼的人,怎么就天天不高兴的架势呢?我也真是不懂你们这种天之骄子。

    眼前这人,叫楚恪。

    可偏偏他干坏事的时候,整个人已然风轻云淡的,一点兴致都没有的模样。

    然而每次还偏要干,还领着他干。

    学校对他又爱又恨,学生们也是各种憧憬。

    喜欢他的女孩子多了,但没有一个入了他的眼的。

    就上回,那个特漂亮的职中交际花,又性感又会撩,结果被他踹飞了。

    小弟也就不敢再问了,安安心心地跟着他发大财。

    楚恪不理他,自顾自甩掉人打了车就回到了公寓的家。

    这里的装修是纯黑色,一切都是黑。

    他躺倒,闭眼,皱眉,脑中浮现的全是她的脸。

    原意,原意。

    他就不该放她走。

    早知道会跑了,就该杀了她,或者…给他生下孩子,让她彻底老实地呆在这,臣服在脚下。

    怒火上涌,他骤然睁眼,眼底都是暴怒。

    两年了。

    她跑了,两年了。

    转身,掏出藏在沙发底下的录像机,他一如每天必做的,打开来直接投影在垂下的白幕上。

    只有看到视频里的她像只老鼠不断地挣扎想要逃跑时,楚恪才能发自内心地愉悦。

    高一的时候,原来的生活被打乱了。

    没有谁逼迫谁。

    他们拿下了最新一届的物理竞赛大奖,私底下被贺远拉着聚会时无意中喝了酒。

    再睁眼,是对方的脸。

    这事只有他们两个知道。

    楚恪知道原意不敢说出去。

    她没有背景,只有好成绩和一张好相貌还有充满锋芒的眼镜。

    这其实很合楚恪的意。酒是假的,药是真的。

    他喜欢原意,也是真的。

    喜欢就要得到啊。得不到,喜欢有什么用?

    他老子的那些话从小到大,都在他脑海里蹦哒。

    手上的精神分裂诊断书被撕成碎片。

    他才没有生病。

    他只是要原意。

    后来的一整年,原意是在他的公寓里度过的。

    他们是连体婴,他一直认为他们互相真挚地喜欢着对方。

    她却不是他的对手,只能放下满身骄傲求饶,但是楚恪不肯。

    第一回这么想要一一个人陪着自己,怎么可能放你走?

    那一年的原意和楚恪双双对外宣称休学。

    他觉得他是爱她的。她也应该要爱他。

    给她买一切好看的衣服,带她去吃所有好吃的东西。

    他离不开她,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甚至每天都想和她有孩子。

    他想要一个家。

    直到警察找上门了。

    他才知道她那么不乖,那么想跑。

    于是少年掏出了藏了已久的枪,在完全隔音的家里,杀死了三个警察。

    怎么能让她被找到?

    她是自己的啊。

    这些警察,这些不相干的人,这一切!都不能阻拦他!

    胆敢拦他,那就死。

    原意被吓坏了,一个那么桀骜的女孩,那么爱和他对着干的女孩,居然认真地求他。

    楚恪怎么能放过这个机会呢?

    当然要物尽其用。

    可惜棋差一招。

    一夜之后,她消失了。

    夜色好凉薄。

    原意跑了,再也找不到了。

    我好想你啊。宝贝。

    少年叹慰似的,看着那些记录了他们一整年的点滴,一点点地抓紧了手里的利刃,鲜血顺着手心滋滋流入地毯,渗出一片黑红。

    只要是关于原意的一切,即使是她冷冷的一个皱眉,都那么让自己着迷。

    他们是最契合的存在,生来就该是一个整体。

    梦里交织着无数的碎片,每一片上都有着她的影子。

    少年睡去了。

    带着美好的记忆。

    火无声地燃烧着一切,撕裂他的身体,焚烧他的血肉。

    地下室里的少女似有所感,挣扎着想要跑铁链却制衡着她,让她无处可逃。

    原意的眼里有泪。

    那个疯子。

    那个把她关在这里三年的精神分裂,双重人格。

    白天与黑夜,永远不是一个人的恶魔。

    就这么要死了吗?

    不该啊,不可以。

    为什么她会想要上去救他?

    她蓦地停止挣扎,垂了头。

    火势蔓延到脚下的时候,少女才好像有所感地抬眼。

    眼底,亦是疯狂。

    对了,火是藏起来的火石造成的。

    这一切,不是她想要的吗?

    一起死吧。

    他们都出不去的。

    火海,才是那个疯子的归宿。而她,来陪他吧。

    记忆遥遥地拨转到了三年前。

    她明知道酒里有东西,却堪称兴奋地喝了下去。

    谁饶过了谁,又禁锢了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