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秘密之守护者 > 秘密守护者 第三章 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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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月的人生从出生那一刻起,注定要为别人的规则背负枷锁。这种枷锁是习以为常的惯性,就像日月引力,所有人都面对,却没人会感觉,也没人会在意,即便日月引力巨变引发灾难,那是命数,需要接受。

    萧玉在她脖子上戴上了一块长命锁,算是认她做干闺女的信物。

    户口可以不上,凤凰山可以不回,孩子必须带在身边养着。这是张建国的底线。

    起初三年,直至张月的妹妹出生之前,张月是幸福的。家里就她一个孩子。孩子的天真和笑脸是生活最美好的调料,更何况对于刘思英和将细妹来说,还有一胎的希望。张建国初为人父,感觉新奇有趣,对张月更是宠爱有加,百依百顺。

    逢年过节,张建国一家回凤凰山,萧玉就将张月接到家里住上几天。

    萧玉自己没有孩子,可她身上有一种天然的吸引孩子的气质。就像花儿遇见阳光要绽放,张月每每被她一抱,肥嘟嘟的脸上就会不停地露出向日葵一般灿烂的笑容。

    孩子的笑容最能触动历经苍桑外壳坚硬内里柔软的灵魂,动摇了她有过的誓言。

    二十三岁那年发生的事,彻底击穿了萧玉憧憬生活的底线,世界从此以其他的模样出现,留下的创伤,就像,这么说吧,萧玉此生拒绝触摸狗类,不是因为害怕或是被狗咬过,而是童年某个印记留下的创伤过于残酷。

    那年,萧玉八岁。

    “小玉,他们要淹死旺旺。”外婆家隔壁的云仔隔着荷塘大叫。

    荷叶顶在头顶当帽的萧玉光着脚丫,踩在泥塘里,正与堂姐在摸螺壳。螺壳摸上来,洗洗干净,让舅舅用钉子在最外一层砸个孔,再用舅妈纳鞋底的百纳绳串起来,打个结,重量合适,大小适中,移动顺溜,那可是女孩儿踢房子游戏的最好的道具。萧玉的同学欢芳有一串,每次踢房子都会赢。欢芳只让自己交好的同学用。萧玉神往了好久,这次回外婆家,磨了半天,舅妈才让堂姐停下半天扯猪草的活计,陪这城里丈夫的三姐的孩子下泥塘。

    “大姑娘家家的,没个事做,城里孩子都闲得慌。”这是舅妈的原话。八岁,在舅妈眼里,那已经是可以帮自己解决大半家务的劳动力了。田里的活是男人的事,家里的菜园子、猪狗、鸡鸭,还有屋里老老少少的衣服、鞋袜,嘴里的饭,手里的扇,缸里的水,擦屁股的物什,女人经期的灰包,哪样不要操心,哪样不用动手?女孩子,陪钱货,这个时候不帮着干点活,收点本钱,有了婆家,那就更指望不上了。

    “什么?!”云仔的吼叫吓蒙了满手黑泥的萧玉。

    旺旺是二舅家母狗生的小狗,一共五只,有黄有花,旺旺就是其中最弱小最温顺最缠人的小黄狗。

    五只小狗生出没多久,连卖带送,就只剩下旺旺。这还是二舅实在不忍心看萧玉眼里那汪淹死人的泪水,暂时留下的。萧玉暑假一过就回城,不差这几天。为这事,二舅妈没少叨叨,两晚上没让他碰自己。

    对于农家而言,狗是用来看家护院。一年发情两次,时不时产下几只小狗,那是附带的麻烦,养不起,也懒怠伺候。有人要,多少私下可以卖个几角钱,没人买,送,也是可以的。乡里乡亲,人情往来,这也是在的。放任不管,变流浪野狗,村里到处刨食,背后会被人闲话戳脊梁骨骂的。至于跟了别人,是狗肉煲,还是看家院,那是狗命,与原主人无关了。

    昨天晚上,在晒谷场上两米多高的稻草垛里钻来钻去,与男孩子一起玩官兵抓土匪游戏的萧玉,无意听到正在教堂姐用稻草编熏蚊烟包的舅妈与隔壁李四婶聊天。四婶家的母猪下了一窝猪崽,没奶水,土郎中给了一个偏方,要一条月大的小狗做药引。四婶为难呢,整条村也就天天粘在萧玉脚边,还被萧玉取了名字的小奶狗了。二舅的关节炎要不是萧玉的母亲在市里找了个好大夫,开了几帖好药,买了好药酒,怕是地里的活早就干不动了。萧玉要是哭哭啼啼回去,这不打了外婆家的脸嘛。

    “什么是药引?”萧玉好奇地问。

    堂姐停下正在编烟包的活,抬起头,正想说话,却被母亲的打断了“药引,药引就是药的名字。以后长大了,你就知道了。”

    萧玉哦了一声,扭头钻进了隔壁的草垛。

    “女孩子没个女孩子样,回头过一头虱子回去,她妈又有得说了。”二舅妈的话隐隐落进萧玉的耳朵,玩性正浓的她根本不放在心上。

    虱子有什么,煤油弄弄就好了。再大不了,剪光头呗。每次外婆家回去,母亲都会抹她一脑袋煤油,然后用一大块布将头缠包得严严实实,半个小时后解开,将热得发烫的脑袋按进温水盆里,等着水面上漂起一层叫虱子的小东西。有一次,母亲生弟弟,没时间处理她浓密乱结的的头发,父亲二话没说,抓起剪子,直接剪了个光头。萧玉被剪子扯得痛,哭了几声,对着镜子里带血痕的光头又好奇地笑了,摸着脑袋,到处炫耀自己的死刑犯的脑袋。

    虱子不可怕,药引却可怕,那是生命的终结。

    旺旺是如何做成了药引,萧玉这辈子都不清楚,她也没有勇气去清楚。

    她追着云仔的背影,一边嘴里喊着旺旺的名字,一边向河边跑去,半路上被二舅扛回了家,交代家里人,半步都不让萧玉离开。

    萧玉后来知道了二舅妈同意堂姐下荷塘摸螺壳,原来是二舅的授意。

    几千年,无休止的战乱,基因对生命的记忆从来不是源于尊重,而是恐惧和功利性的私欲。所以围观死刑和围观杀猪没有什么本质区别,都有某种原始的野性的快感。二舅的宗教信仰模糊粗浅,都是坊间习俗。喜生忌死,那是对同类,除此之外,倒没有什么伤春悲秋。不过,萧玉这孩子他多少还是有些忌讳——三姐说萧玉这孩子算过命,眼睛过于清亮,容易招惹不干净的东西,给家人带来霉运。浸狗取心的场面还是不要让她看到为好。

    云仔晚上到家里,瞅着边上没人,绘声绘色地告诉萧玉“浸了三次。旺旺的命可真硬,浸到没气了,搁岸边,没等下刀呢,又活过来了,到处窜着逃命。他们说,狗和猫一样,有几条命呢。后面一次,旺旺听到你的声音,往荷塘跑呢。亚伯抓都抓不住。也不知道一个月的狗崽哪来这么大力气。后来还是给浸死了,提上来的时候,嘴边还有血呢。”

    萧玉没有听完云仔的话,哭了一下午,迷迷糊糊的,她发烧了,而且烧得不轻,靠在竹椅背上,面色灰白。二舅将她绑在背上,踩着村长的自行车,连夜将她送回城里。

    从此之后,萧玉的眼睛再也没有在任何一只狗的身上多停留一秒。狗这种动物对于她来说,就是世间不存在的一种幻想。虽然,弹奏某些柔软温情的曲谱,指尖有一种奇怪的熟悉的温暖的感觉,似乎黑白的键盘就是当年毛绒绒乖巧依人让她母性萌芽的旺旺,那段记忆终究还是被她永远锁紧了内心,从不示人。

    “天空越蔚蓝越怕抬头看”,很多年后,刘若英这句浅白的歌词无由地让她泪流满面。狗命低贱,因为它是土狗,因为它活在别人的游戏规则里,哪怕是为了另外生命的存活而牺牲,过程也毫无崇高可言。

    所以,二十三岁那年,冰冷的手术台上,她看到了旺旺,还是那个摇着尖尖小尾巴,全身毛绒绒暖暖的,眼睛黑亮如墨玉,对世事毫无戒备的恍若婴儿的样子。

    没有第二次,我不会再让自己怀孕了。萧玉咬紧牙关,忍住器械在下腹刮剥的剧痛,握紧拳头,就像斯佳丽手握红土,脊梁僵直,下颌高昂,对天宣誓的感觉。不过,她的头顶是医院冰冷冰冷的日光灯。